嘉善人老張和王女士均年近5旬,之前都離過婚。經人介紹相識後,於2001年8月登記結婚。
  當時,老張帶著10歲的兒子小強,平時開出租車為生。由於妻子沒有工作,老張開出租車的收入,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。
  兩人婚後沒有生育,老張在外掙錢,王女士勤儉持家,視繼子小強如己出。
  一家人擠在老房子里,雖不富裕,可感情融洽,一度讓鄰居十分羡慕。
  眨眼間十多年過去,小強長大成人。17歲就沒讀書的他,找不到工作,交了女朋友後,還經常伸手向家裡要錢。
  今年年初,小強和女朋友準備結婚,這本是一件大喜事。但要結婚就得買婚房,對於生活並不富裕的一家人來說,這成了一個大難題。
  為了湊錢,老張將出租車及營運證以37萬元的價格轉讓,並將錢交給妻子王女士保管。這筆錢,老王是用來給兒子買房子用的。他盤算著,先買個小套給兒子過渡,等以後條件好了買大房子,這個小套還可以給老兩口住。
  可兒子小強認為,既然要買婚房,就乾脆買套1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,一步到位。他算了一下,在嘉善買這樣一套房子,首付要25萬元。
  可王女士壓根不同意花這麼多錢買房子。當初她和老張結婚,自己的積蓄都花在日常開銷和人情來往上,如今歲數大了身體也不好,得留點錢應急。更何況,現在一家三口都沒工作,根本沒能力還房貸。
  老張畢竟心疼兒子,畢竟沒房子,結婚的事可能就黃了。
  但王女士態度堅決,不肯拿出老張交給她保管的37萬元。
  為此,原本和睦的一家人,時常爆發爭吵。後來,王女士一氣之下,回了娘家。誰料,小強這下不幹了,整天打電話要錢,甚至還跑到王女士娘家大吵大鬧……
  不久前,老張向嘉善法院起訴離婚。他說:“老子給兒子買房結婚天經地義,她卻推三阻四,現在夫妻感情已經沒了,這日子還是不要過了。”
  “我為這個家辛苦付出十幾年,現在落得一身病,他們父子卻完全不顧我的感受,太讓我寒心了。”王女士一臉憔悴地說。
  無論法官如何勸說,老兩口都無法和好。經過調解,雙方達成離婚協議:那37萬元,老張和王女士對半分。
  本報通訊員 善筏
  本報駐嘉興記者 黃娜
  (原標題:年輕的還沒結婚老兩口先離了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b70sbvmb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